周其俊
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医院日前宣布,将对胃大部分切除术等手术明码标价,从而引起了一场争议。 该院的蔡副院长认为,明码标价的目的是为了增加医院的透明度,提高医院的知名度,照顾经济困难的病人。但一些医务人员认为,医疗是一种特殊性服务,不能把手术等同于一般的商业服务。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,手术的难易程度不同,诸多变量的影响,想给手术明码定价是不现实的。医院等级不同,收费就应有所区别。 成都一医院的王医生认为,只要不出意外,手术的成本大体是可以核算的,因此,为一些手术定一个价,应是可行的。 最拥护明码标价的是病人及其家属。一位病人认为,病人花钱,医院总得有个明细账。明码标价既便于公众监督,又让病人在各医院之间有一个“货比三家”的机会。一位病人家属认为,从法律的角度看,患者与医院间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,而不是隶属关系,只要患者付了钱,就有权知道被服务的价格。也有少数病人担心,手术费定死了,医生会不会只考虑医疗成本而不给病人用好药?一位医生担心,以低价吸引病人,会引发医疗市场的“价格大战”。(《质量时报》98.5.7)